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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 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 时间:2014-05-05 14:32:39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代表团访问哈佛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安守廉(William Alford)教授代表哈佛大学法学院与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共同签署两院合作交流协议。

  中国人民大学留学 (https://www.liuxue114.com/renda/讯:访问团成员包括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朱景文教授、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何家弘教授、副院长时延安教授和人权项目主任陆海娜副教授。
  韩大元院长与安守廉副院长共同回顾了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以往合作的成果,并就具体落实合作协议等事宜交换了意见。安守廉教授对人大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给予高度评价,赞赏人大法学院的国际交流工作,并对人大法学院此前派往哈佛法学院交换生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韩大元院长对哈佛法学院对人大法学院发展给予的支持,特别是安守廉教授在两院合作中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介绍了人民大学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情况以及未来在学生培养、教学科研以及国际合作方面的基本构想。
  朱景文教授向安守廉教授赠送了《中国法前沿》、《中国法律发展报告导论》(英文版)。
  双方对两院已开展的残疾人法律援助项目、视频教学、学生交换以及学术交流方面取得的成果表示认可,并希望在该领域继续加强合作。同时对“哈佛—悉尼—人大—日内瓦法学院”合作机制,2014年在人大举办的四所法学院国际论坛安排交换了意见。双方希望进一步扩大该论坛影响,以此为平台对相关国家和地区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研讨。朱景文教授介绍了中国法律发展报告的编写情况,并交流了有关法治发展的意见。陆海娜副教授向安守廉教授介绍了人大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的设立情况以及未来工作构想,双方希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两院在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在过去数年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在学生交换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双方相互派出并接收了一定规模的研究生。为巩固已有的学生交流成果并进一步深化合作,经过 充分协商,双方决定签署合作交流协议。此次签署的合作协议有效期为4年,从2014-2015学年开始,内容涵盖学生交流、教授交流访问等多个方面。该协议是哈佛法学院与亚洲地区第三所高校法学院签署的正式协议,其签署对人大法学院国际交流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会谈中,双方还就师资交流、共同开展与非洲法学院的交流等事宜进行了讨论。会谈后,韩大元院长一行还与沈远远教授、崔凤鸣博士、曾在人大法学院工作的Alonzo Emery博士以及哈佛大学在读的人大法学院本科毕业生邹毅涛同学见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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