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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 美国移民申请条件介绍

来源: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 时间:2014-01-14 09:33:29

  美国是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国家,在军事,科技等许多方面居世界领先地位。美国的领先不是偶然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它教育的进步及教育体制的完整。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上了美国留学的道路

   1.从学生身份到获得绿卡

  专家介绍对于大多数赴美留学的人员,为了获得绿卡,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学结束后,先寻求一份工作,以雇主出面将F1学生身份转为H1B受雇身份,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待劳工证批准后,再以第二类职业优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批准后,再申请绿卡。

  以其某一专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明,他申请移民美国符合美国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卫生保健方面的利益。个别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部分持F1学生签证的人士,无论他现在是在作助教工作,或是作博士后研究,可以此方式申请移民。

  2J类签证的申请绿卡

  凡持J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在美国完成了预定的学习研究计划后,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后,才可以在美国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该类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

  但该类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移民:

  (1)“特别杰出的人士可以通过第一优先类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学历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途径,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3)向移民局申请免除返国居住两年的限制。

  当然,也可以回国住满两年以后,再以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3L类签证申请绿卡

  在美持有L—I签证人士,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需时间也要快得多。

  L1签证是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为公司里的L—l签证人员,包括为外国母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绿卡。母子公司的关系不需要预先存在一段时间,如一家美国公司已营业了一年,现在被一家中国公司全部收购或部分收购(部分收购需达到有效控制”),这家被收购的美国公司可立即为中国这家公司的经理人申办绿卡,申请人是否具有L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国的时间并不重要。

  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有一些影响,经营额如超过50100万美元,获准的机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工人数等。

  具备了以上条件的L1签证人士,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权,通常,移民局会在二、三个月批准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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